352棵界桩护卫滇池一级保护区 数百名“巡桩员”负责界桩日常巡查管理

发布日期:2014-10-28 浏览次数:1020
352棵界桩护卫滇池一级保护区 数百名“巡桩员”负责界桩日常巡查管理

数量:官渡区51棵,呈贡县41棵,晋宁县112棵,西山区148棵(含度假区)

距离:每隔500—1000米就有一棵

损坏赔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滇池附近有界桩?是做什么用的?有多少棵?这,相信绝大多数昆明人都不知道。

也许你常去滇池边游览,但你是否知道,那些不起眼的界桩,有什么用途!

26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滇池周边共有352棵界桩,设置界桩旨在确保滇池水域及界桩外延100米的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受损害及污染。滇池边,每天都有数百名“巡桩员”巡查和管理这些界桩,确保其不受损毁。

设置:界桩分布在滇池流域范围的四个区县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11月,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启动滇池水体保护界桩重建工作,至2005年2月完成。此次重建的352棵界桩分布在滇池流域范围的四个区县。

按照建设方案,重建界桩布设为:原滇池防浪堤边缘向陆地延伸100米后,确定滇池水体保护区界线;无防浪堤的滇池岸边,以1887.4米高 程线向陆地延伸100米确定滇池水体保护区界线;界桩间距以能有效制止滇池水面或湖滨带受到故意侵害为原则,保护区界线为直伸状的部分界桩设置间距较大, 弯曲部分地段界桩设置间距较小,一般为500米;村庄或居民地区内可不设界桩。“很多界桩都是分布在田间地头、山上以及公路边。”

西山区滇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区划调整后,在西山区范围内有127棵滇池保护界桩,分布在滇池草海、外海沿岸的海口、碧鸡、马街、棕树营、福海5个街道办事处,滇池保护界桩编号自205号起至332号。

新埋设的界桩高大、醒目,柱石高1.5米,粗0.3米,由大青石打制而成。柱石嵌入基座0.3米,基座为混凝土浇铸,基座地上部分为0.6 米,地下为0.6-0.8米;柱石向水一面有“滇池水体保护界桩第××号”字样,背水一面字样为“昆明市人民政府立2004年6月”。

管理:损毁滇池水体保护界桩最高可罚款5万元

“重建后的滇池保护界桩,交由辖区各街道办事处进行管护。”该负责人表示,2005年,碧鸡、海口、马街等沿岸滇池管理所招聘了83名滇池 保护协管员从事辖区内127棵滇池保护界桩的管护、巡查工作。“滇池保护界桩巡查员主要负责定期查看滇池保护界桩是否完好无损,在界桩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 建设,清理界桩周边的杂草等。”

 该负责人表示,滇池的界桩每隔500—1000米就有一棵,每棵界桩上都有GPS定位系统,可以准确找到界桩的具体位置,禁止有损毁移动界 桩的行为发生。在界桩外延100米均为一级保护区,禁止任何污染滇池的行为发生。“‘巡桩员’每天都要巡查、守护着滇池界桩周边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着滇 池。”

 近10年的时间里,在“巡桩员”的保护与巡查下,西山区共立案查处了破坏滇池保护界桩的案件7件,违法建设9件,拆除违法建筑物10000余平方米,有效地保护了滇池水质不受污染。

 据了解,《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明确,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应当 设置界桩、明显标识。明确滇池一级保护区为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以 内的路缘线为界。

 《条例》提出,损毁界桩为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的行为之一,明确损毁界桩等设施的行为,应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延展: 一级保护区内严禁10种行为

 《条例》指出,以滇池水体保护界桩为标识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除在二级、三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一级保护区内还禁止十种行为。 包括填湖、围湖造田、造地等侵占水体或者缩小水面的行为;在湖岸滩地搭棚、摆摊、设点经营等;擅自取水或者违反取水许可规定取水;围堰、网箱、围网养殖, 违反规定暂养水生生物;使用机动船、电动拖网或者污染水体的设施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炸鱼、毒鱼、电鱼;使用农药、 化肥、有机肥;擅自采捞对净化滇池水质有益的水草和其他水生植物;损毁水利、水文、科研、气象、测量、环境监测及码头、航标、航道、渔标、界桩等设施。

 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拆除,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填 湖、围湖造田、造地等侵占水体或者缩小水面的行为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每平方米200元罚款;逾期不恢复的,处每平方米1000元罚款;在湖岸滩地搭 棚、摆摊、设点经营的,责令撤除并没收违法所得,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围堰、网箱、围网养殖,违反规定暂养水生生物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擅自采捞对净化滇池水质有益的水草和其 他水生植物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损毁水利、水文、科研、气象、测量、环境监测及码头、航标、航道、渔标、界桩等设施的,责令改正,赔偿损 失,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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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名市民志愿者体验滇池水体保护界桩巡查工作

 市民表示,巡桩员就像滇池的眼睛一样

 10月25日,2014年滇池保护治理宣传月“巡桩员”岗位体验活动在西山区海口镇举行。17位市民志愿者来到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对滇池边5棵水体保护界桩进行了巡查、除草等,体验了“巡桩员”一天的日常工作。

 上午10点左右,市民志愿者们来到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高海路旁边,这里是第205号“滇池水体保护界桩”的所在地。市民志愿者们拿着镰刀,一边割去界桩周边的杂草,一边清理着界桩周围的垃圾。

 从事“巡桩员”工作七年的夏忠宝介绍,自己现在每个月只有600元的工资,但是干的活一点也不轻松。他负责的3棵界桩,每棵之间约有六七百 米,每天要在杂草中走两至三遍,对界桩进行巡查,确保界桩完好无损。除此之外,还要对界桩周边的垃圾、杂草进行清理,一干就是几个小时。“如果看到有人损 坏滇池界桩,也要及时劝阻。看到滇池界桩附近有偷排污水的行为,也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当来到在第206号界桩时,滇池保护界桩上的鲜红字体由于长期被雨淋而褪色了,一位市民志愿者拿起画笔蘸上红色的油漆,一笔一划地涂描。经过重新涂描,滇池水体保护界桩上鲜红的字体显得格外醒目了。

 “为了保护滇池的界桩,不管刮风下雨,巡桩员每天都要在滇池的周边的杂草中穿梭,守护着滇池水体保护界桩,十分不容易。” 60岁的市民志愿者张继生说,巡桩员就像是滇池的眼睛一样,滇池界桩周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先知道的就是巡桩员,他们的工作非常重要。通过体验,让他 明白了滇池水体保护界桩的重要性,也理解了滇池治理工作的不易。“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应该自觉参与到保护滇池的行动中来,为滇池治理出一份力。”(记者张 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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