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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次数:685        返回列表

 云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面推进专家排查工作。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省共安排2473.908万元专家排查专项经费,排查矿山5866座,占应排查6127座矿山总数的95.74%。未排查矿山主要是今年上半年已关闭或已列入关闭对象的矿山。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地均对专家排查结果进行了分析研判,曲靖、玉溪、红河、西双版纳等州(市)还专门抽调监管干部和专家,对中介机构排查的部分矿山进行了抽查,确保排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认真制定转型升级方案。各地在专家排查会诊的基础上,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四个一批”的标准,制定本级转型升级方案。玉溪、普洱、楚雄、西双版纳等州(市)注重矛盾化解工作,指导县(市、区)在制定转型升级方案前,根据专家排查会诊建议,对拟实施整合重组和淘汰关闭的矿山企业逐个做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11月30日,红河、文山、楚雄、大理、德宏、曲靖、玉溪、普洱、保山等州(市)已完成了州(市)级转型升级方案的制定工作,进入了呈报本级政府审定阶段。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地切实加强领导,督促指导本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专家排查会诊,及时分析判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西双版纳、红河、丽江、保山、曲靖、德宏等州(市)派出工作组,对转型升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德宏州结合转型升级专家排查会诊,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指令72份,暂扣8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西双版纳州安全监管和公安、国土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对转型升级期间涉及矿山企业的民爆物品供给、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措施。红河州针对县(市、区)制定转型升级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各县市上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存在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转型升级方案科学合理。昆明、玉溪、临沧、红河、德宏、楚雄、西双版纳、曲靖等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坚持每月和每个工作阶段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措施。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政府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相关保障不到位,强调客观困难多,对工作支持不够。

(二)少数州(市)联席会议还未真正建立,工作合力不强。截至11月30日,昭通市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建立,导致联席会议不能及时召开,各职能部门工作不能有效推进和落实,转型升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还未形成。有的州(市)、县(市、区)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未能有效地发挥作用,领导和协调功能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导致转型升级工作由个别部门跳“独角戏”,不能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转型升级方案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制定上报。截至11月30日,昆明、昭通、临沧、丽江、西双版纳、迪庆、怒江等州(市)还未完成本级转型升级方案的制定报批工作。全省还有12个县(市、区)未制定本级转型升级方案,有64个县(市、区)虽已制定本级转型升级方案初稿,但未报本级政府审定,导致一些州(市)不能按时完成转型升级方案的制定报批工作。

(四)矿山存在问题较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艰巨。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的标准,全省矿山主要存在最小开采规模达不到要求、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标准、矿权设置不合理、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不能满足规程规范要求、需要淘汰的落后装备任务重等问题。全省专家排查会诊的5866座矿山,专家建议达标保留的仅有305座,占排查矿山总数的5.2%;改造升级的有3264座,占总数的55.63%;整合重组的有879座,占总数的14.98%;淘汰关闭的有1418座,占总数的24.17%。转型升级工作面临较大困难。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力推动转型升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转型升级工作组织、政策、经费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各级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明确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职责,细化各部门对涉及“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关闭淘汰”矿山办理程序和办法,严格按照时限和标准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

(二)抓紧制订、上报转型升级方案。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前期专家排查会诊中漏查的矿山进行补查,真正做到全覆盖排查。还未完成本级转型升级具体方案制定的州(市)、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在12月中旬以前,各州(市)要完成本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具体方案的制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加强督查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程序和标准条件,强力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对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领导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的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

(四)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前期专家排查每一座矿山时指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矿山企业,采取经济处罚、下达整改指令、停产整改、暂扣有关证照等严厉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特别要督促有关企业认真整改《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检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函》(云安办函〔2015〕62号)、省安委办《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015第19号)指出的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五)及时上报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要按照省安委办的要求,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云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云南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  代章)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