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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美国划分4类技术,日本明确商业化战略
发布时间:2013-08-16        浏览次数:446        返回列表
      日本政府于2012年9月公布了“生物质商业化战略”。处于停滞状态的生物质利用有望重新进入轨道。但日本需要像充分发挥风险企业活力的美国一样,制定坚实的普及蓝图。
      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后,对独立和分散型系统的需求,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的期待日益提高。关于生物质能源,也出现了推动商业化的动向,日本农林水产省、内阁府等与生物质有关的七个中央部门于2012年9月公布了“生物质商业化战略”。该战略汇总了历时7个月向有学识经验者征集的意见。
      2010年12月出台的“促进活用生物质基本计划”提出了“在2020年利用2600万吨碳当量的生物质,创造5000亿日元规模的新产业”的目标,“生物质商业化战略”也是为达成这一目标而编制的官民信息共享及确认文件。
       以下就“生物质商业化战略”的优点以及课题、局限性进行整理。这是笔者通过阅读战略的内容和会议记录、资料,并与部分委员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得出的结果。
      首先从“生物质商业化战略”的意义来看。
      重新确认生物质的重要性
      2000年代初,日本制定了《日本生物质综合战略》,但是因已有行业的阻挠和预算甄别而大幅倒退。在今后,该战略有望重新迈上轨道。
      打破纵向格局进行推动
      指出了发展方向,即在基本计划的框架内,跨越各中央部门的框架(预算、研究机构),综合进行推进。不过,与美国只有能源部和农业部负责相比,日本的相关政府部门较多。
      整理繁多的技术,制作日程表
      从多种角度对多个种类细致地整理论点,同时制定技术路线,并将其作为商业化的出发点。各中央部门下属的研究机构及相关民间企业齐聚一堂,汇集了各自的知识经验。
      探索地进行选择与集中
      与制定日程表相辅相成,对目前有望实现商业化的领域集中进行资源投入。
      商业化战略的局限性
      另一方面,课题和局限性也为数不少。划时代、世界性的技术真会出现吗?能否形成相应规模的产业和市场?悬念依然存在。
      普及蓝图不明朗
      虽说应该集中援助已选择的业务和研究开发,但具体的普及蓝图及将如何实现商业化还不明朗。
      运输燃料的境遇不明确
      应该选择的技术有两种,一种是在短期内可以商业化的技术,另一种是耗时虽久但非常重要的技术。前者已经明确,后者尚不明朗。虽然公平地包罗了各领域的生物质和技术,但另一方面,对于应当作为主力的运输燃料,却因为利害关系复杂而未给予不明确的待遇。笔者觉得,在原料方面重要的是木质(森林资源),在用途方面重要的是运输燃料。
      人员的选择有偏颇
      虽然召集了大研究组织、大企业的技术人员,但委员中并不包括第一产业相关人士和风险企业。讨论有可能受到已有研究、以及与生物质产地不同的价值观的束缚。通过海外风险公司的动态,可以看出各项技术大致的优胜劣汰,以及超出预料的技术,但在日本不一定能够得到反映。
      两年一次的调整是否及时?
      技术路线两年调整一次是否得当令人生疑。考虑到走在前面的美国风险企业超乎意料的动向和势头,这样的速度似乎太过磨蹭。而且,日本的技术路线似乎漏掉了在美国正逐渐成为主角的革新技术(直接液化、生物化学与热化学的融合等),也有一些技术投入实用的时间早于技术路线。
     “生物质产业城市”的出现存在疑问
      日本虽然要发展性、扩大性地消除生物质城市,但林业再生、振兴产稻农村的正题却有可能变得模糊。下水污泥、食品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建设废材等城市型生物质容易商业化,回收利用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这属于可以委任给民间的领域,不在革新技术的范畴之内。如果把商业化有望达到某种程度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纳入到战略之中,在判断政策效果的时候,就难免被用作退路。
      以上是对“生物质商业化战略”的概述。回顾过去日本的运输燃料政策,缺乏一贯性、大张旗鼓开始的国家实证项目也已经安静了下来。与制定战略相比,切实执行更加重要。
      正像“生物质商业化战略”所强调的那样,官学民联动与研究开发是日本的特点。把生物质作为一项业务开展时,从原料(上游)到利用(下游)的流程管理非常重要。相关中央部门也很多。因此日本注重联动的思路很容易理解。
      日本开发革新技术也是利用官民的研究开发预算,由拥有先进关键技术的组织联手,按照日程稳步进行。
      但是,在速度、灵活性、超越传统思维的创新性方面,美国风险企业的方式似乎更加合理。在大学创办的风险企业众多的美国,学问与商业实现了融合。
      美国创造市场培育风险企业
      美国凭借强大的推进政策引领着世界。代表性运输燃料生物乙醇的产量高达542亿升,占世界的64%(2011年)。
      而且,风险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方面也十分活跃,孕育出了超乎意料的革新技术。除了乙醇外,还开发出了异丁醇、汽油与柴油混合燃料、高附加值燃料等多种燃料,化工产品(生物炼制)也得到了发展。
       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可再生燃料标准(RFS)》。该标准规定了每年运输用途生物燃料的最低使用量。美国通过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制定了该标准,提出了在2012年之前使可再生燃料最低使用量达到75亿加仑(约300亿升)的目标。
      美国通过2007年的《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又作出进一步规定,提出在2022年之前,最低使用量要达到360亿加仑(约1360亿升),在延长规定期间的同时,把义务量提高到了5倍。
       而且,为了促进开发新技术,法案将技术分成四个大类,分别制定了目标。
       四大类分别是“可再生燃料”、“纤维素”、“生物柴油”、“革新技术”。
       可再生燃料是指玉米(谷物)乙醇,也可以称之为第1代技术。纤维素是以玉米的茎叶根和木质、柳枝稷等人工栽培植物为原料,是第1代延伸发展而来的技术,也称为第2代技术。
      生物柴油是利用大豆和油菜花等植物制造的柴油替代燃料。革新技术包含了上述3类技术以外的技术,也称为新一代技术。
      第1代、第2代技术是通过利用了微生物的糖化和发酵作用,把谷物、纤维素植物转换成乙醇的技术。也就是“生物化学转换”。
      而革新(新一代)技术只要求原料是生物质、制造的是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认证的运输燃料,符合这些条件就不受制约,如今已经成为开发各种各样技术的温床。其中代表性技术就是将原料燃气化并转换成液体燃料的“热化学转换”。
      除了第1代技术外,随着其他技术义务量的扩大,轮到革新技术登场了,瞄准这样的日程,风险企业活跃了起来。通过规制首先建立市场,借助风险企业的活力开发新技术,这就是美国的战略。只要提出突出了重点的大致计划,市场竞争就会激发起各个领域的技术开发。以股票上市为目标,凭借个别技术向市场诉求的风险企业,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结果都非常透明,显而易见。
      日本的“生物质商业化战略”虽然全面地对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然而其中并未提到或是作为长期目标的革新技术,如今已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出现,并以商业化为目标在推进,正在逐渐打破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