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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规: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合格 施工方要返修
发布时间:2013-08-27        浏览次数:386        返回列表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工商局合同处获悉,该局对《武汉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修订,新增室内空气检测、防水防漏保修两大条款,将于今年6月1日面世,市民可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
 
       近年来武汉市工商局在消费者调查中发现,越来越多的装修业主环保意识增强,十分关注家庭装修后室内空气的质量好坏,打听咨询关于家装后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以及检测超标后如何进行治理等方面的事宜。
 
       武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合同中的“室内空气检测”条款,对装修质量的范畴和验收进行了完善和补充,约定在家装工程竣工后,业主可要求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不合格,承包方要进行治理,直至复检合格,初检、治理、复检费用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对于承包方包辅料,业主方包主材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的,由双方选择治理和复检的方式,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承担。
 
       该负责人还介绍,“防水防漏保修”条款首次明确了“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厨房装修效果图)、卫生间(卫生间装修效果图)的防水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