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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业务网点全城布局及贷款申请
发布时间:2013-09-03        浏览次数:367        返回列表
      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公积金贷款对象、条件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有效居留期限);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5、借款人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6、借款人同意用本市产权明晰的房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法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7、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
      8、借款人购自住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为: 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90平方米的)不得低于20%; 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得低于30%(若国家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
      9、担保公司提供贷款全程担保;
      10、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职工,其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该职工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其贷款资格可以合并计算,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及以上住房

      ●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人民币。
      ●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
      ●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的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人民币。已享受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其贷款未还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
      ●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人民币。已享受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其贷款未还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关注这四点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提取政策和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疏散主城华尔贝一楼较集中的办理业务人流,中心先后在主城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设置了城东、城西、城北、城南四个管理部,增加了服务网点,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缴存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

      A 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全城布局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量较集中的主城区管理部设置了自助查询机和自动叫号机,合理分流业务人群。在全辖各管理部业务网点都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书写台等服务设施,放置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等宣传资料,营造了一个整洁美观、秩序良好的服务环境。
      目前,开发应用了综合业务系统,采取电子结算方式提取公积金,通过人行结算平台,将缴存职工提取的公积金转到本人银行账户上,从而实现提取资金实时到账。申请人不需要到银行,在中心柜台“一站式”办结。以下是5个业务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 主城区管理部
      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联系电话:63151507、63129718、63134448
      2 主城城东管理部
      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 联系电话:67188850
      3 主城城南管理部
      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联系电话:63106626
      4 主城城西管理部
      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 联系电话:68599083、68599283
      5 主城城北管理部
      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联系电话: 65714628、65692770

      B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目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执行的政策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实施细则》。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主要有九大类:第一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第二类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第三类是离休、退休;第四类是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第五类是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第六类是出境定居;第七类是应征入伍;第八类是租房提取,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0%;第九类是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

      C 购买新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房价总额”减“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D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有贷款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不超过房款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房价总额”减“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有问答

      问题1      我在2007年用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购买1套房屋。目前仍在还款中,现在能否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产?
      公积金中心回复:第一、二套自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之前,不能够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2      请问,我在昆明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玉溪用公积金买房吗?
      公积金中心回复:1、在昆明行政管辖以外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宅的职工或配偶,在购房当地无工作单位或者无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常住证明等材料,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铁路、石油等行业的职工,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办理。2、在昆明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3      我在前单位买住房公积金1年多,现单位没有买住房公积金。目前我要买首套商品房,能够贷款公积金吗?
      公积金中心回复:所在单位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按照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2个月以上(从贷款之日起往前推算),且开户满12个月,可以申请住房公积贷款。但借贷申请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存公积金不得超过65天(以末次汇缴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