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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08        浏览次数:379        返回列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景洪市教育局的委托,对“景洪市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景洪市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采字】BN2013/18-001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供货期(含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质保(保修)期: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全部产品免费质保(保修期),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六、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七、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A包、B包、C包;

八、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详见后附货物采购清单。

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中包含的全部产品同时投报。即:本项目不分项投标(报价需含所有项目,缺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产品不限品牌,所报产品需符合或优于参考技术参数要求,并注明产品品牌、型号。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条件

1、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者由生产商/制造商全权委托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正品、符合使用方规定的技术参数。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产品。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处理。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出具生产厂商产品ISO9001-2008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E认证、国家颁发的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从201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8.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产品出具《绿色环保节能产品》或《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证书》(原件)。

9.供应商应该提供所投产品/型号为“节能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供应商还应该提供所投产品/型号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10. 供应商应该提供所投产品为“自主主创新产品” 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自主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公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4月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套/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纸质档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纸质档为主。并且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书面解释,逾期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后果。)

3、购买招标文件时除携带“九、特定条件”中所提到的相关证照、资料外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6)上述(1)至(5)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4月9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转)出。

2、缴纳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后凭相关凭证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

3、缴纳时间:2013年4月5日18时00分前。

十三、相关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景洪市教育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691-2211083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2622    18288068666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