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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卷帘门行业自律公约及八荣八耻
2012-06-11 17:34  浏览:282
 在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开始之际,中国建筑材料与卷帘门制品流通协会专业委员会为促进卷帘门行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国卷帘门行业自律公约》,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卷帘门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障行业整体利益, 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实际,遵照“公平竞争、相互尊重、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制定本公约。以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

    第二条 从事卷帘门及相关附属制品生产的相关单位为行业成员。提倡所有行业成员签署本公约,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卷帘门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应是本公约的模范执行者。

    第三条 签署本公约的成员,应从维护行业及自身的长远利益和声誉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四条 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公平、友善”。卷帘门行业从业者应自觉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五条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卷帘门专业委员会组织本公约的制定和修改,是本公约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公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卷帘门行业“八荣八耻”

    以品牌信誉为荣 以虚假宣传为耻

    以物美价实为荣 以恶性压价为耻

    以行业自律为荣 以相互诋毁为耻

    以诚信经营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创新设计为荣 以抄袭盗版为耻

    以真材实料为荣 以粗制滥造为耻

    以环保健康为荣 以污染环境为耻

    以培育人才为荣 以同行挖人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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