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文:云南全省征地征房要公开政策和补偿信息

发布日期:2014-05-23 浏览次数:8942
省政府发文:云南全省征地征房要公开政策和补偿信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 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其中要求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环境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要依法及时公开,不涉密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应公开全文,征地征房要公开政策和补偿信息,“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时要细到出国人数和接待批次。细化方案中还明确了各工作要点的牵头负责单位。各州市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 于今年12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上报。

政府信息公开

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考核

今年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要围绕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保密条例、州市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开展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等,建立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对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要及时发现舆情 消除不实传言

在具体操作上,要加大公开力度、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采取有关负责同志发表讲话、撰写文章及专家解读、政策问答、接受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等工作。

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有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做好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

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此外,还要发挥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便于群众获取信息的载体和场所的作用,创新政府公报、 “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政务信息岛等公开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

责任单位:各州市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可让社会知晓的信息

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要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 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公开渠道主动予以公开,减 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州市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本地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各州市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信息公开5重点领域

权力运行

要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省编办要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有许可权的部门,还要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目录的公开,公开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办理情况。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省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要把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和处罚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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