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文件出台

发布日期:2014-05-29 浏览次数:4703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文件出台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文件出台,这是我省首个相关政府文本


 

 

    你家的农地被征用了,该给多少补偿费呢?6月1日起,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最新公布的《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以下 简称修订标准)规定,全省除昆明市外的其他15个州市的农业用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将按照每亩5000元到170000元不等的最低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且不得低于该标准。

    “昆明市的各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修订难度大,所以不在此次范围内,预计6月30日前另行报批。”昨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其他州(市)6月份就执行修订标准不同的是,短期内,昆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将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从修订标准来看,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质量等存在差异,最低补偿标准上也颇为悬殊,即便是同一个市的不同县(区)之间,或者同一个县(区)的不同乡镇或区片地价也各不相同。

    就昆明以外的其他15个州(市)首府的一类地最低补偿标准来看,最高的是玉溪市红塔区,达到170000元/亩,普洱市思茅区则以 140000元/亩次之;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曲靖市麒麟区,分别以每亩110432元、98906元位居第三和第四;最低的是临沧市临翔区,仅为 54000元/亩,还不及曲靖市麒麟区的三类区(57492元/亩)。

    就各个县区来看,平均补偿价最低在每亩20000多元到70000多元不等,虽说相差较大,但多半还是集中在40000元/亩。具体到某类地,最低的仅为5000元/亩,分属于玉溪市的江川、华宁2县的四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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