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莲花滩乡-新街供电所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13 浏览次数:748
河口县莲花滩乡-新街供电所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河河口公司莲花滩乡(新街)供电所工程项目(主体和室外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XNZB2014-0536-0336HH),资金已落实,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口瑶族自治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红河河口公司莲花滩乡(新街)供电所工程项目(主体和室外及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红河河口公司莲花滩乡(新街)供电所工程项目(主体和室外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内容:河口瑶族自治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莲花滩乡新街乡新街供电所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839.8平方米(1.26亩),总 建筑面积1201.3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4.4米。包含批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筑主体、装饰装修、电气安装、给排水、消防、原有旧房拆除、室外及附属 工程等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移交、质量保修工作。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3项目地点: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相应拆除工程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近三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证明,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全国无不良记录;
(5)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

  4.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3请申请人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 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
6.2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申请人必须单独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口瑶族自治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口县槟榔路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
联系人:吴炳金                          联系人:李军
邮  编:661399                          邮  编:661100
电  话:13987325416                     电  话:15887700143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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