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2014年省级农村能源节柴改灶项目节柴炉灶采购(二次招标)

发布日期:2014-11-07 浏览次数:395
施甸县2014年省级农村能源节柴改灶项目节柴炉灶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XNZB2014-0694-0014BS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令第18、19、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施甸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施甸县2014年省级农村能源节柴改灶项目      节柴炉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NZB2014-0694-0014BS)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资金来自于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补助资金, 现邀请满足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设备供货、安装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1.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施甸县2014年省级农村能源节柴改灶项目节柴炉灶采购
1 采购内容:节能灶3000台套。
2 规格:(长400mm×宽400mm×高440mm)±10mm和(长300mm×宽300mm×高380mm)±10mm两种型号。
3 产品要求:热效率达到40%以上。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且承担过云南省级农村节柴改灶项目三年以上实绩。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主要设备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有兴趣的供应商报名请持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省级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热效率检测报告、三年的云南省级农村节柴改灶项目合 同、制造商出具的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若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同时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地点: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隆阳区兰城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属楼206号或施甸中宏阳光城3幢1号铺)
3、报名及购买文件的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每日8:30-17:00,逾期恕不受理。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只接受同一投标人出具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
6、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15:00时。
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1.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转账。(任意一种)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谈判截止日期后60天,同谈判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下午14: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提交到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且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及地址、开户行帐号及名称。
    名: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号:600344350   
财务部联系人及电话:杜晓洋 0871-63131213-202(保证金事项)
1.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施甸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隆阳区兰城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属楼206号
联系人:曾 云
电 话:0875-2139966    传 真:0875-213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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