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法院一般办公及警用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4-11-12 浏览次数:576
施甸县人民法院一般办公及警用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施甸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施甸县人民法院一般办公及警用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施甸县人民法院一般办公及警用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施甸县人民法院一般办公及警用等设备采购清单(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询价申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询价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询价申请人应具备独立资格法人的中国境内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经销)商;
4、本项目只接受询价人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询价申请人若为代理(经销)商的,须针对本项目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授权书请提供采购清单中★号项)。同一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产品代理授权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时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供应商报名)。
6、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满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参数等要求;
7、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并提供优质服务。
三、询价通知书领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 2014年11月14日,每日9:00 时至 17:30 时, 持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住建局附2楼或施甸中宏阳光城南大门口)报名并购买文件。
2、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7日9:00 时前,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7日9:00 时,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会议室。各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材料密封提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施甸县城                                 址:保山市隆阳区住建局附2楼
联 系 人:李云香                              联 系 人:曾云    
    话:13577529013                           话:(0875)2139966
附件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计算机(台式)
2
2
计算机(台式)
23
3
计算机(便携式)
10
4
打印机
10
5
碎纸机
5
6
扫描仪
1
7
多功能一体机
1
8
照相机
4
9
执法记录仪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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