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提升城乡规划行政效能 审批提速提效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441
昆明提升城乡规划行政效能 审批提速提效

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各级规划管理职责

   近日,经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正式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重 心下移,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昆明市将简化城乡规划审批流程,实施扁平化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加强派出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审批关口前移,减少 审批层级,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的行政效能,全面确保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按照《通知》要求,昆明市对市规委会、各县(区)及市规划局的规划管理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根据职能职责需求,将恢复昆明市规划局呈贡规划分局,晋宁县规划局上划昆明市规划局并设立晋宁规划分局。

   《通知》还强化了对涉农办事处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区、晋宁县政府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的涉农街道办事处成立3-5人的规划 建设管理所,配合涉农街道办事处编制乡村规划、负责审批核发或上报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另外,昆明市还将建立和健全城乡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原则上每两年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一次评 估。建立第三方技术审查制度,确保规划成果和设计方案真实、准确,提升规划编制和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保证规划成果和审批的质量。加强部门联动协 作,有效解决昆明市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信息沟通不充分、部门互动不顺畅等问题。

   昆明市各级规划管理职责

   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规划管理职责

   领导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对昆明城乡规划重要事项组织审议,主要包括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各层次城乡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和中心城区重要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议和决策;做好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保证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市政府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组织编制、修改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昆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审批所属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总体规划、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 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审查和上报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等 重大专项规划;制定昆明市城乡规划方面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

   宜良、石林、寻甸、富民、禄劝县、东川区政府规划管理职责

   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和工作制度;组织编制、修改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审批县(区)建设用地、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规划管理职责

   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和工作制度;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面管理工作。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区、晋宁县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规划管理职责

   建立和完善规划委员会议事和工作制度,对辖区内的规划重大事项和要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监督和保障市规划局分局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修改管辖区内控详规,报市规委审议和市政府审批;负责管辖区域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管理;保障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

   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拟订昆明市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城乡规划理论、政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承担市规委交办的事项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审查提交规委会审议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和重要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编制、修改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

   负责组织审查上报市政府审批的各种法定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管辖区域具体项目的行政许可。

   领导昆明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对昆明城乡规划重要事项组织审议;对全市性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城市形象、城市功能和城市布局有重 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议和决策;对滇池流域重大项目,市域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议和决策;做好城 乡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保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傅碧东 记者贾献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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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提速见实效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昆明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公开透明的新型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提升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效能,努力开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新局面。

   9月22日,市委常委会通过了“昆明市城乡规划领导小组”和“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调整方案,提出强化高位统筹,简化审批流程,充实规委成员,下放审批权限,优化投资环境,方便建设单位。

   调整后将形成四个层级:市委层面的城乡规划领导小组,定政策、管方向、负责城市长远发展和重大决策,体现市委总揽全局的职责职权,议大事,管大事,管方 向,不介入具体的行政职责审批;市政府层面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法和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规划进行审议 决策,对建设项目审批主要是抓重点、破难点;规划局层面的局长办公会和分局办公会,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规划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职责,作为基础性、前置 性的部门,为规委和规划领导小组的决策做好基础性的支撑服务,对提供给规委和规划领导小组决策的内容把好关。

   通过强化高位统筹,简化审批流程,充实规委成员,下放审批权限,优化投资环境,方便建设单位,极大地推进了项目建设,并初见成效。

   五华区文庙恢复性修建项目,是昆明市“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之一,由于地勘、地基承载力测试等工程特殊原因,项目自2012年7月获得规 划许可后,多次变更工程许可内容。2014年10月,因项目深化设计,建筑面积超出2014年1月核发的工程许可证面积227.38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 申请变更规划许可证。

   10月10日经市规划局五华分局业务办公会研究,同意“按程序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维持原许可证号”。原来至少一个月才能完成的审批,五华分局在项目方提出申请一周内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费用减免手续,高效推动重点项目实施。

   位于五华区昆瑞路的202号瑞景圆小区(A1、A2地块),项目于2013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行政审批效率 有较大提升,建设单位于今10月20日申请1、2、6、7、8、9栋建筑基础±0.00验核,市规划局五华分局仅用了3天时间,于10月23日核发了该项 目基础±0.00验核意见。

   目前,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市规划局规划审批时间大大缩短,效率极大提升。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落实“昆明市城乡规 划领导小组”和“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调整方案,贯彻简政放权精神,推进扁平化管理,提升规划行政效能。按照贴近地区发展实际、服务驻区发展需求的原 则,加强派出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能,服务重心下移,审批关口前移,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层级,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的行政效能,依法依规实施城乡规划,服 务于昆明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桥头堡城市、世界知名旅游城市、滇中经济圈核心城市建设的大局,确保各片区建设项目快速落地、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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