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房地产经纪-协理
发布日期:2013-09-01 浏览次数: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