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镇新建小区未配建幼儿园将不予审批

发布日期:2011-10-10 浏览次数:535
  一个孩子,一家人操心。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已经从大学延展到了中学、小学乃至幼儿园。昨日,《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这意味着我省将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学前教育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从园长到保安 都要持证上岗
  《条例(草案)》共有18页,对云南省的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保育教育以及相关的促进和管理,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草案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职责,要将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应当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度。草案提高了学前教育机构开办的门槛,改变了此前幼儿园民办的情况,提出学前教育的负责人、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都应该符合国家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持证上岗,保健医生应该具有本科以上的文化程度,保育员应该经过保育职业培训,保安人员应该由公安部门考察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规定了城镇新建的小区,应当有与其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规划的小区不予审批。
  草案还明确了学前教育是非盈利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挪用其收费,学前教育机构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资料费。条例还规定,对于进城务工和务工人员的子女和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城镇教育机构应当接受其随班就读。
  小学教学内容 不许放到幼儿园
  记者了解到,学前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师资缺乏、农村适龄幼儿入园率低、办园条件较差和质量不高、生师比严重超标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其中,截至2010年底,我省农村适龄幼儿入园率,即学前3年的毛入园率仅为37.43%;幼儿园生师比为21∶1,这距离百姓对于学前教育的需求差距还很大。
  听证代表唐敏认为,应当明确政府对于学前教育投入的比例,我国的学前教育仅占整个教育经费的1.3%,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则达3%。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非常低,希望能有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保证。
  来自民办幼教机构的听证代表邢志坤深有感触地说,办园8年来,实在太苦了。应当对达到一定程度的幼儿园,按照民办事业单位缴税,教师也应享受事业单位的培训等待遇。此外,应当对于学前教育机构的贷款给予优惠和方便,实际中还不如企业贷款方便。  听证代表唐敏建议,应严禁将小学的教学内容下放到幼儿园,这将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针对0岁至3岁幼儿的早教机构管理也纳入条例当中。孙美红代表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增加对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的责任心等心理层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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