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昆明片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2 浏览次数:569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省省属和昆明市市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市场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检测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省质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个部门联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对昆明片区检测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昆明市范围内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对商品混凝土、钢材、砂浆的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规范,对相应项目的检测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档案是否完整齐全。
(二)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
(三)是否存在超资质承接业务、靠挂等现象。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20日至24日。各检测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根据属地原则,省属检测企业报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昆明市市属企业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为抽查阶段。我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方式为:
(一)听取汇报。听取检测机构自查阶段的情况汇报及整改意见。
(二)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检查组抽查检测机构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合同等资料。
    四、要求
(一)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专人配合此项工作,组织各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我厅将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混乱的检测机构进行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承揽业务。
 
附件:1.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自查表(一)
       2.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自查表(二)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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