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药
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
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药壶、蛇穴药室进行检查。
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应禁止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在铵油、重铵油炸药与导爆索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应采取隔油措施或采用耐油型的导爆索。
各种爆破作业都应做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照明
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进行地面及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
在上述条件下,如确需进行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m以外可装220V的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人工装药
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机械化装药
粒状铵油炸药露天装药应符合以下规定:
----车厢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厢体应有良好的接地;
----输药软管应使用专用半导体材料软管,钢丝与厢体的连接应牢固;
----装药车整个系统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5Ω;
----输药螺旋与管道之间应有足够的间隙;
----发动机排气管应安装消焰装置,排气管与油箱、轮胎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应配备灭火器。
小孔径炮孔及药壶爆破使用的装药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药器的罐体应使用耐腐蚀的导电材料制作;
----输药软管应采用专用半导体材料软管;
----整个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5Ω。
采用装药车、装药器装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输药风压不应超过额定风压的上限值;
----不应用不良导体垫在装药车下面;
----拔管速度应均匀,并控制在0.5m/s以内;
----返用炸药应过筛,不应有石块和其他杂物混入。
现场混制装药车
混装车驾驶员、操作工,应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熟练掌握混装车各部分的操作程序和使用、维护方法,持证上岗。
混装车上料前应对计量控制系统进行检测标定。配料仓不应有其他杂物;上料时不应超过规定的物料量;上料后应检查输药软管是否畅通。
混装车应配备消防器具,接地良好,进入现场应悬挂危险标志。
混装车行驶速度不应超过40km/h,扬尘、起雾、暴风雨等能见度差时速度减半;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两车距离不应小于50m;上山或下山时,两车距离不应小于200m。
装药前,应先起爆药柱·雷管和导爆索按设计要求加工好并按设计要求放入炮孔内。当实施孔底起爆时应按5.3.6执行。
混装药车行车时不应压、刮、碰坏爆破器材。
装药前应对炸药密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装药。装药过程中,应至少抽测一次密度。
装乳化炸药和重铵油炸药时,对干孔应将输药软管末端下至孔口填塞段以下0.5m~1m处;对水孔应将输药软管末端尽量下至孔底。
装药时应进行护孔,防止孔口岩屑、岩渣混入炸药中。若装药满孔影响填塞时,可用竹杆类工具将其掏出。
装药完毕至少10min后经检验合格才可进行填塞。应测量填塞段长度是否符合爆破设计要求。
装药至最后一个炮孔时,宜将软管中剩余炸药吹入炮孔中。
装药完毕应用水将软管内残留炸药冲洗干净。
现场混制装药车地面制备厂的设置与管理应按GB50089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装药
进行预装药作业,应制定安全作业细则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审批。
预装爆区应设专人看管,并插红旗警示标志,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可进入预药爆区。
预装时间不宜超过7d。
雷雨季节露天爆破不宜进行预装药作业。
高温、高硫区不应进行预装药作业。
预装药所使用的雷管、导爆管、导爆索、起爆药柱等起爆材料应具有防水防腐性能。
预装药炮孔的电雷管收起出导线,应有防水和防腐能力。
正在钻进的炮孔和预装药孔之间,应有10m以上的安全隔离区。
预装药炮孔应在当班进行填塞,填塞后应注意观察炮孔内装药长度的变化。由炮孔引出的起爆导线应短路,导爆管端口应可靠密封,预装药期间不应联接起爆网路。
爆破器材、起爆方法与起爆网路(一)
发布日期:2013-06-13 浏览次数: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