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李红民,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亚林,州政府秘书长李德胜出席审查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提出的“积极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土地进行城镇和工业化建设、探索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土地利用新模式”的要求,我州结合实际,抢抓机遇,积极推进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11月18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云南省山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现场会对相关工作作安排部署后,我州被列为国家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的楚雄、牟定、大姚三县市,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农则农”的原则,迅速编制实施方案,于12月12日完成了实施方案初步编制工作并通过州国土局初审,三县市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州政府审查。
审查会上,与会领导及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林业局、州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听取编制技术单位对三个试点县市实施方案的基本情况介绍后,分别从园区规划、发展远景、城镇建设、林地保护、土地利用等角度开展论证,对实施方案提出了审查意见。
李红民强调,三个试点县市要抢抓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进一步统一思想,编制好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通过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要合理进行空间布局,细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方向、规模、用途和布局,合理确定建设开发的项目区范围和建设时序,确保专项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把工作做实做细,争取实施方案早日通过省政府评审,及早启动试点项目。同时,全州上下要妥善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挖掘和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总量,坚决转变粗放、低效的用地方式,优化经济发展模式,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学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杨亚林强调,各试点县市要围绕“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方案的建设规模、目标方向和空间布局,确保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批性,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满足发展需求。
州政府办、州政府研究室等州级相关部门及楚雄、牟定、大姚三县市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