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四大工程” 2015年公交开到每个村

发布日期:2012-02-06 浏览次数:349
  昆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
  2015年公交开到每个村
  ●到2015年,城乡公交“镇镇通”和“村村通”覆盖率将达到100%;
  ●实现农村居民单次出行到乡镇,两次换乘到县(市)政府所在地;
  ●构建与城乡公共客运线网相适应的站场体系,实现“镇镇有站”、“村村有亭”。
  昆明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对策研究自去年4月启动以来,相关工作推进即将提上日程。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市域范围内的城乡公交“镇镇通”和“村村通”覆盖率将达到100%,中心城区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13标台,县、镇(乡)所在地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10标台。
  作为我市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通过实施税收、担保、补贴等政策,确保城乡居民都能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客运服务的过程。截至2010年,昆明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6441.88公里,行政村公交覆盖率达92%,全市共有营运公交汽车7246辆,运营线路916条,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12.7标台,年末实有出租车数为8097辆。在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目前昆明市的城乡路网、公共客运配套设施、农村地区公共客运设施、整体服务质量发展都比较滞后。而建设起点低、成本高、任务重,经营者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不高,现行公共客运服务运行机制体制不顺,则是主要面临的困难。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昆明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发展将达成5方面的目标:二级以上公路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比重将提升至20%以上;市域范围内城乡公交“镇镇通”和“村村通”覆盖率均达100%,实现城乡公共客运服务网络全覆盖;实现农村居民单次出行到乡镇,两次换乘到县(市)政府所在地,客流走廊的行车速度和发车频次得到保证;构建与城乡公共客运线网相适应的站场体系,实现“镇镇有站”、“村村有亭”;客运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节能、环保、安全、舒适车型得到广泛应用,中心城区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13标台,县、镇(乡)所在地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10标台。
  《实施意见》明确,昆明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将把实施干线公路等级提升工程、农村公路覆盖达标工程、站场运能提升工程、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四大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其中,在干线公路等级提升方面,“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建设昆明西北绕城公路、东南绕城公路、嵩明(小铺)至昆明(黄土坡)高速、黄土坡至马金铺高速、武定至昆明高速、呈贡至澄江高速、功山至东川等多条高速公路,以及轿子山旅游公路、倘甸至东川、禄劝至乌东德、九乡至宜良、富民至安宁、安宁至八街等一、二级公路,并对多条市域路段进行改造。(昆明日报 记者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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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台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标台折算方式主要为车辆长度,铰接车与双层车折合标台数较高,而中巴车较低。
  按车辆长度折算标台,5米到7米车型折算为0.7标台,7米到10米的公交车为标准车,标台为标准车的单位。10米到13米车,型折算为1.3标台,16米到18米车型折算为2.0标台,大于18米车型折算为2.5标台,双层巴士折算为1.9标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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