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公路勘察设计实行招投标

发布日期:2012-08-13 浏览次数:363
  新疆都市报讯:今后(8月13日),新疆农村公路勘察设计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对农村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据了解,目前,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而农村公路勘察设计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个别项目出现建设标准掌握欠妥、外业深度不足,勘察设计文件差、错、漏较多等问题。
  为此,《通知》规定,凡参与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交通运输厅登记备案。各地编制的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报交通运输厅备案,评标专家应在交通运输厅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一般农村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参考《通知》执行。
  对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具体勘察设计项目,《通知》要求加强对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及大桥、特大桥、隧道等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控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资质、工程设计资质,以满足实际要求。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州交通运输局做好勘察设计技术把关工作,未经审查的重要农村公路项目不得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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